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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DQ消費券 政府或省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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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18 22:14:4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第二期消費券即將在八月上旬派發,這一期消費券規定,巿民若已永久離港或意圖永久離港,就會被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大約二十四萬曾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先後收到被DQ的通知,但當中卻包含移民後回流香港的人士。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透露,截至前日傍晚,政府接獲約三萬宗覆核申請。他表示,若市民現在港定居,只需要提供簡單資料,便能夠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並指當局會以寬鬆的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容許在限期前「上訴」。

陳茂波表示,曾作出永久離開香港法定聲明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的登記人當中,相信有相當人數已經移民海外。如果他們也獲發消費券,涉及公帑將數以億元計。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若最終未有申請覆核人士多達二十萬人,政府因此節省的公帑便可達十億元。

陳茂波:以寬鬆方式處理

根據消費券計畫秘書處與積金局資料,有二十四萬人曾作出永久離開香港聲明,而截至前日傍晚,秘書處從不同途徑收到的覆檢申請合共約有三萬個。陳茂波表示,如果他們被獲發消費券,將涉及億元公帑。陳茂波考慮到可能有部分回流香港的市民,已安排秘書處向他們發出手機短訊,市民可在十四日內申請覆核,秘書處會在申請後六周內以書面通知市民是否合資格。

陳茂波指,當局會以寬鬆的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證明方法包括銀行月結單、稅單、糧單、租單、電話費單、水電煤收費單、就診記錄或醫院覆診紙等。市民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以上證明,可透過消費券計畫網頁下載覆檢申請表格,在表格中註明理由,填妥後附上在港定居的證明,透過電郵、郵寄、傳真寄送到消費券計畫秘書處。秘書處會根據登記人的實際情況作獲酌情處理。

有市民認為,政府應該先根據入境記錄查核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的人是否真正離港。陳茂波說,現行法例有不少保障各類個人資料的規定和限制,以致他們不能隨意查核,例如《稅務條例》嚴格限制資料作稅務以外的用途。陳茂波表示會繼續留意社會上的不同意見。

提供稅單租單糧單即可

陳茂波又表示,近日,外圍通脹高企及加息壓力上升正困擾環球經濟,增加了本港經濟下行壓力。商品出口貨值在五月份按年下跌百分之一點四,且表現短期內將繼續受壓。不少零售商戶及食肆也表示近日生意放緩,往後的情況要視乎疫情發展和金融環境收緊對市民消費信心與能力的影響。陳茂波強調,在經濟前景比較不明朗的時候,分期發放第二階段消費券有利延長提振經濟的效應。

他說,六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準備在八月七日開始發放第二階段的消費券,並推出了不少新優惠,有望令消費者和商戶也更受惠。第二階段消費券將為市場注入三百多億元的購買力,計及衍生的乘數效應,冀能為消費市道增添樂觀氣氛和實質的購買力。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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