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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首期消費券今日(7日)起派發,約621萬人可透過支付工具領取2,000港元、15萬人領取3,000港元,但仍有約5.4萬名因曾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申領強積金的市民,至今沒有完成覆檢,未能收取消費券。有市民表示,收到不符資格的訊息後已隨即書面提出覆檢,惟至今未獲知結果或需否提供更多資料。
甘先生表示,上月11日收到消費券計劃秘書處的短訊通知,指他不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不會獲發第二階段消費券,他則需於兩周內書面提交申述至秘書處。甘又指,他翌日便郵寄申述書至秘書處的郵政信箱,但接近1個月後仍音信全無,「完全不知道成功與否,進度如何」,令他大失預算。港府早前指,提出覆檢的人士需提交文件,證明其並非有意或已永久離港,但甘指,收到的短訊並未有提及要提交證明,令他不知需交文件,僅遞交申述書至秘書處,質疑他的覆檢因此被延遲處理。
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截至本周一(1日),向約25萬名不符合資格的現有登記人發出短訊通知,另共收到約15.8萬宗覆檢申請,當中約10.4萬宗申請覆檢成功,港府稱,秘書處仍在處理其餘覆檢個案,包括查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或待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後再作處理,稱會致力在收到申請後6周內以短訊通知覆檢結果,其中覆檢成功的登記人最快可於16日收取第一期消費券。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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