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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組織「光城者」4男3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指他們涉嫌宣揚顛覆國家思想,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6名被告今早(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餘下21歲男被告仍須與律師商討經修訂後案情,故今暫緩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答辯,屆時亦會處理各被告求情,期間法庭為各人索取一系列報告,包括社會服務令及教導所報告等。惟法官郭偉健強調不要假存希望,即使報告顯示適合,亦不代表法庭必然採納報告建議。
7名被告依次為17歲阮姓男生、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6歲尹姓女生、17歲梁姓女生、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7歲蔣周姓男生及19歲女生郭文希。他們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阮和蔡永傑另涉一宗將軍澳中學爆竊案,指他們於去年2021年5月5日侵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在該處偷竊。阮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蔡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指於大圍顯徑下徑口村管有2枝伸縮棍,及在手機管載有兒童色情物品,即306張相片及1段影片。
案情透露,「光城者」由蔡永傑創立,阮和蔡均為組織發言人,而尹是組織文書,各被告一同串謀以街站、記者會及網上社交媒體散播煽動信息,即透過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及香港政府,而光城者的標誌是黑底白圖,由半邊示威裝備者與半邊香港字樣組成。光城者自去年1月31日至4月15日擺放逾10次街站,傳揚顛覆國家政權理念。光城者亦於其Instagram帳戶發布共18篇貼文,呼籲創造抗爭機會和不應等待時機,亦有貼文列出顛覆政府藍圖,提出向「手足」提供經濟援助,又指要為公眾「開啟民智」使其接受武裝起義。
各被告在擺街站時派發單張,內容提及法國大革命及烏克蘭民主化革命,亦提到已故中國領導人毛澤東所指「革命就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單張上亦寫有「每場革命的落幕都伴隨遍地屍骨,以流消的鮮血賭博未知的勝利,盼望眾人伴隨光城為革命拉下序幕」,此句亦常見於光城者Instagram,單張上亦印有光城者Instagram帳戶及二維碼,而尹在擺街站時會以網媒記者身份在網上直播。各被告多次在擺街站時,因違反「限聚令」遭發告票。去年5月5日起,本案各被告陸續被捕,郭在警誡錄影會面中,透露光城者租有一個倉庫,放置街站器材,而光城者曾透過Instagram籌得5萬港元,用作清繳罰款及支付倉租。警方搜查光城者位於長沙灣百美工業大廈的倉庫,除了檢獲單張和旗幟,亦發現5支氣槍、1支伸縮棍、1支30厘米長鐵棒,以及防毒面罩、頭盔、手套等物品。
案件編號:DCCC 985/2021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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