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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安裝水務署水錶的條件,包括相關處所須作住宅用途、個別「劏房」需有獨立供水系統等。(發展局網頁)
劏房戶不但居住環境惡劣,部分無良業主更濫收水電費斂財,早前就有業主因濫收水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0港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1日)發表網誌,指去年修訂《水務設施規例》防止分間單位(劏房)業主向其租戶濫收水費外,亦推出一項為劏房安裝獨立水錶的先導計劃,以免業主向「劏房」租戶收回水費時發生爭議或誤墮法網。有劏房戶安裝獨立水錶後水費大幅下降,一季水費等於過往一個月收費,截至今年7月中已有12個先導計劃的申請個案成功獲批。
水務署於去年6月推出先導計劃及簡化申請安裝獨立水錶的程序,為合適的「劏房」租戶安裝水務署獨立水錶。居於深水埗的「劏房」租戶嚴小姐指,自安裝了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後,水費支出減少,從前一個月需繳交80多元水費,現在一季才交80多元,她的鄰居現時甚至不用繳交水費。事實上,「劏房」安裝獨立水錶後,除了可避免業主和租客可能因水費分攤方法而產生的糾紛外,相關用戶亦如一般住宅用戶,可享有12立方米的免費用水津貼(約50元),因此先導計劃是一個能達致雙贏的方案。分間單位業主鍾先生亦歡迎先導計劃,因他害怕誤墮法網之餘,亦無意多收租客水費,水務署為其租客安裝獨立水錶後,節省了抄錶和計算水費的時間。
就有關申請資格而言,「劏房」業主或負責管理「劏房」的人士均可申請,但相關處所須作住宅用途,並分間為兩個或以上的單位(但通常不超過5個);而個別「劏房」亦需有獨立供水系統。註冊用戶完成安裝水務署水錶後,個別水錶將有獨立水費單,清晰列明用水度數和費用。截至今年7月中,已有12個先導計劃的申請個案成功獲批,預計未來更多業主及租客了解計劃的詳情後,會主動提出申請。水務署會因應先導計劃的執行情況,按需要調整計劃細節。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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