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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尹耀昇)案] 「傑斯」尹耀昇判囚32個月 充公487萬犯罪得益 限半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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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0-8 00:47: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54歲網台節目主持人「傑斯」尹耀昇涉嫌於2年前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言論及處理逾1,032萬港元的犯罪得益。他早前承認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3項洗黑錢罪,今(7日)在區院被判入獄32個月。法官謝沈智慧指,涉案節目上載至YouTube ,流傳極廣,在當時社會氛圍下,被告仍煽惑他人執行私刑、掟汽油彈等,無疑是火上加油,即使《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繼續挑戰法律,形容案情極之嚴重。另外,法官下令充公約487萬港元犯罪得益,限他於6個月內交款,否則加監5年。

尹耀昇被控1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及5項洗黑錢罪,當中2罪是共同控告他和其助手,即本案女被告利寶麗(51歲,保險從業員)。這2罪獲准存檔法庭,沒有法庭准許不得起訴,女被告當庭釋放。法官判刑時指,尹利用網上平台煽動他人,而當時社會正經歷連串嚴重暴力事件,尹的行為明顯是火上加油,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和治安的風險。法官續指,尹的節目充斥粗言穢語的謾罵,他持續9個月犯案,並非一時之氣或鹵莽,須予以阻嚇性刑罰,以21個月為煽動罪量刑起點。就洗黑錢罪方面,法官稱牽涉不同公司持有的戶口,架構絕非最簡單,遂以12至20個月為3罪的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整體量刑原則,下令4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32個月監禁。

案情指,尹自2005年以來經營網上頻道「傑斯頻道」,並在其網站自製網上節目「不上頻道」,該頻道亦會被上載到YouTube供公眾免費觀看。2020年2月至11月期間,尹總共39次主持節目,每個節目平均吸引3萬多觀看次數。在他的節目中,他曾要求英、美等國制裁香港主要官員,並要向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施予「死全家族」程度之教訓,更形容中國共產黨是全世界最邪惡的極權獨裁國家,建議觀眾倣效烏克蘭反抗。另外,尹又宣揚香港獨立,支持台灣自決,支持潛逃台灣的罪犯,更推動「35+初選」。就洗黑錢罪則涉及共8個戶口,包括2名被告的聯名帳戶。戶口自成立後便有原因不明的巨額提存及匯款紀錄,有關犯罪得益的價值約1,032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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