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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星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案,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不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指吳亦凡除涉性侵案外,更涉偷逃稅被追繳併罰款6億元人民幣(6.65億港元),可謂雪上加霜。有消息指,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有關方面線索和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吳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偷逃稅問題開展了稅務檢查。由於吳亦凡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涉及多家境內外關聯企業,案情較為複雜,北京市稅務部門與相關稅務機關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目前案情已經查清。
經查證後,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達0.95億元人民幣(約1.05億港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人民幣(約0.93億港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人民幣(約6.65億港元)。
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部分處4倍罰款共3.45億元人民幣(約3.82億港元),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的部分則處5倍罰款共0.42億元人民幣(約0.47億港元)。日前,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吳亦凡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對此,北京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做好文娛領域稅收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我國稅收主權,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內地官媒中新文娛評吳亦凡:「事件是藝人、更是做人反面教科書,指吳亦凡憑藉帥氣的外形,在韓國從練習生出道,積攢了大量人氣。但返內地發展後,卻毫不珍惜外界的掌聲和歡呼,無底線消費粉絲的喜愛。儘管多次被批業務不熟,演技堪憂,但仍在粉絲的盲目追崇中成為所謂的『頂流』。強姦、聚眾淫亂、偷稅漏稅……條條罪名都是高危紅線,吳亦凡的沉淪路徑給娛樂圈敲響了警鐘,也值得每一位藝人警醒。身為藝人,應給粉絲樹立正面形象,靠作品和實力說話,而不是各種炒作。在收穫高收入、高人氣的同時,要時刻提醒自己,是否對得起這份工作,是否對得起粉絲的熱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畢竟,流量虛浮終是假,身正藝高始為真。」
另外,中新網批評指:「別在流量中喪失做人底線。」新京報則評宣判:「遵紀守法是最基本底線。」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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