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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率先報道,政府擬提高針對「垃圾蟲」定額罰款。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進一步解釋詳情,未來在街上貼街招、犬隻隨處便溺、公眾地方吐痰等,罰款亦統一增至3000元;在街上非法棄置建築或其他廢物,與店舖阻街一樣,提高罰款至6000元,目標明年中推行。
環境局又指,自2003年提高罰款後,本港累積通脹達到六成,為進一步加強阻嚇性,提高7類行為的罰款至3000元,包括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以及海上棄置廢物。
至於店舖阻街,當局發出的罰款通知書數目,由2019年約7600張,增加至去年接近14,900張,增加接近一倍,同期接獲有關店鋪阻街的投訴,亦由約15,000宗大幅增至逾23,500宗,增幅約五成七,反映店鋪阻街問題日益嚴重。
當局亦發現,在2019年至去年,執法人員針對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由173張增至264張,上升超過五成,政府部門更要動用額外公帑,另行安排清理及處置,單是去年政府已清理超過2000噸非法棄置廢物,故建議針對上述兩項,提高罰款至6000元。
針對有議員建議引進累進式定額罰款,當局指考慮到推行時,需要一個實時、完整的資料庫,亦預期會令現場執法程序更為繁複,同時增加執法人員和市民,出現爭拗的機會,不利於執法效率。
因此當局在衡量利弊後,認為提高定額罰款金額,並因應情況向短時間內重複違例者,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相對推行累進式定額罰款更合乎成本效益、更為有效,亦能更快獲得落實執行,因此不建議實施「累進式定額罰款」。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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