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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初選案16人不認罪 4名認罪被告將作供頂證 料審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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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6 23:29: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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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案件已完成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當中31人包括戴耀廷、黃之鋒及毛孟靜等被告表明會認罪。至於包括林卓廷、梁國雄等16名不認罪的被告,其案件今早(6日)開始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審訊預計需時90日。2名起初不認罪、之後改變答辯意向的伍健偉及林景楠,今日亦到法院應訊,他們均認罪,其中伍在庭上表示「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控方透露,有4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中,以控方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當中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下午控方將開始讀出開案陳詞,預計需時數天,下周一(13日)將正式傳召證人。

聆訊開初,控方表示會呈遞有關Facebook和YouTube運作的專家證詞,有辯方提出爭議。法官問到控方在1個月前,才開始將3份專家證人交予辯方,還有1份則仍未呈交,這會否影響辯方抗辯。控方形容證詞並不複雜,起初以為辯方不會反對,同意這想法或屬過分樂觀。控方遂開案陳詞中,先刪去有關專家證詞的部分,讓辯方先行進一步了解再作決定。控方開案陳詞指,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名被告是初選發起人及組織者。其餘42名被告是初選參加者。各被告在國安法生效之後都沒有退出計劃。在2020年4月,戴發表「真攬炒十步」路線圖,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是要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即35席或以上,以此在議會投票佔優勢。當取得「35+」席位,議員可以透過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以癱瘓政府的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

為了更有效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席位,戴耀廷等5人共同組織及公開宣傳泛民陣營初選計劃。根據計劃,初選會在全港各區設立票站投票,了解哪些候選人在所屬地區或功能組別內支持率最高。為實現協調目的,各初選候選人必須承諾,若他們在其所屬選區或界別取得最高票數,就必須參加立法會選舉,反之就不能參選。若有立法會候選人被取消資格,「Plan B」候選人將頂上參選。為着宣傳計劃,戴曾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攬炒的時代意義〉等文章。區諾軒則在社交平台上,呼籲有商業登記的市民盡快登記做選民,以增加功能組別勝算。吳政亨為確保初選候選人信守承諾,發起「三投三不投」行動,並透過網上平台及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敦促選民投票予初選勝出者。結果初選於2020年7月11及12日舉行,超過60萬人在251個票站投票,其中172個票站由區議會主席或區議員提供。74名初選候選人之中,有31人獲勝,當中27名是本案被告。至於43名初選落選人之中,有15名為本案被告,其中6人以「Plan B」身份參選立法會。

31名認罪被告,包括林景楠及伍健偉之餘,還有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恒。法庭會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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