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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鐵道部長要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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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9 16:00: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拖了五個月的溫州動車追尾事故調查報告昨日出爐,歸咎於列車信號設備設計有缺陷、鐵道部技術審查把關不嚴及應急處置不力。五十四名人員受處分,涉貪落馬的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前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及通信信號集團總經理馬騁(已死)「負主要領導責任」,沒有現任鐵道部高層被撤職或追究刑責。學者批評處分過輕,有死者家屬則認為未能服眾。

總理溫家寶昨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7•23」動車事故調查匯報,認定這是一宗「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事故原因是:通信信號公司(下稱通號)在列車控制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存在嚴重設計缺陷;鐵道部在設備招標、技術審查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上海鐵路局人員在設備因雷擊導致故障後,處置不力。報告又說,鐵道部和上海鐵路局在救援期間處置不當、信息發布不及時、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國務院根據報告,給予鐵道部、通號公司、上海鐵路局等單位五十四名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涉貪已被撤職的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前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兩人因涉嫌違紀違法,另案一並處理。

劉志軍被指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擅自將甬溫鐵路項目批覆的設計標準由每小時兩百公里提高到兩百五十公里,盲目確定開通時間,壓縮建設工期。

八月在深圳參與鐵路檢查時心臟病身亡的通信信號集團總經理馬騁,也負主要領導責任,鑒於已經去世,不再追究責任。
雖然報告批評鐵道部在救援期間「處置不當」,但沒有現任鐵道部高層因事故被撤職。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被指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只是給予記過處分。現任鐵道部長盛光祖僅被責成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

報告特別指出,鐵道部簡單按照以往有關事故現場處置方式,在現場挖坑將受損車頭和零散部件放入其中準備掩埋,雖被制止,但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

事故死者家屬周先生認為,調查報告仍未解答很多疑問,只是把責任推給前任鐵道部長,現任部長盛光祖僅作深刻檢查,未能服眾。

「相比過去一些事故來說,這次對溫州事故責任人的處分,不算太重,甚至可以說更輕,有放縱的嫌疑。」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員陳傑人舉例說,一九八八年昆明火車側翻死亡八十八人,時任鐵道部長丁關根就引咎辭職。

陳傑人說,雖然官方稱司法機關將調查相關責任人是否涉嫌犯罪,但他估計最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很可能只是個別處級官員或普通職工。實際上,不管是劉志軍還是副部長陸東福,完全夠得上涉嫌玩忽職守罪或濫用職權罪。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534046/1.html

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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