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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警員臥底喬裝入酒吧 遭圍毆兼剝光豬搜身 6施襲者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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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5-31 23:48: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男警於2021年底到尖沙咀1間酒吧執行臥底行動時,被他的中學同學認出身份,並遭到酒吧內約10人包圍及禁錮,期間被人毆打、脫光他衣物搜身及要他交出財物。涉施襲的其中6人其後被落案起訴非法禁錮及傷人等罪,並於早前承認控罪,今(31日)於區院被法官謝沈智慧判處6人均監禁40個月,並指眾被告有意妨礙司法公正,屬極之嚴重。

6名被告依次為蔡浩寅(24歲,泰籍唱片騎師)、李偉軍(28歲,商人)、麥偉樂(29歲,侍應)、江唐希(26歲,地盤工人)、胡家俊(27歲,運輸工人)及鮑俊鏗(22歲,無業),6人均有與本案不類同案底。他們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號地庫「喜點」與其他身份不詳者,非法禁錮1名警員,並將他羈留;胡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該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法官判刑指,事主被禁錮約40分鐘,且被凌辱及襲擊,當時亦孤立無援。事主雖然大多數是被赤手空拳襲擊,但亦可造成嚴重傷害,他當時的驚恐情況亦不言而喻,事後更有創傷後遺症,故對他影響深遠。法官又指被告當時明顯仇視警員,故事主的身份令他更危險。法官最終就非法禁錮罪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傷人罪則以監禁2年作量刑起點,眾被告除認罪外並無任何減刑因素,扣減3分1刑期後,面對非法禁錮的被告均被判監40個月,同時面對兩罪的胡家俊則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事主喬裝顧客到涉案酒吧收集情報,其後酒吧職員稱有警察查牌需暫停營業。事主準備離開時,遭被告蔡浩寅認出他是其中學同學。事主及後被逾10人包圍,並用間尺狀物襲擊他。事主其後遭包括眾人拳打腳踢,並被迫交出身份證及手機等財物,更把他帶入一房內,要他脫光衣服,期間亦曾掌摑事主,且有被告拍照。事主最終獲准離開,有被告指希望事主可當沒事發生過。事主到急症室求診,發現有肋骨骨折,及後亦有創傷後遺症。

案件編號:DCCC 7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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