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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案 控方指黎資助「重光團隊」游說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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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5 00:15: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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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繼續開案陳詞,表示黎智英2020年底被捕後,《蘋果日報》仍持續發布煽動內容,其中有報道引述黎智英說「坐監都揀呢條路」,反映黎打算堅持計劃,並繼續影響《蘋果》運作。控方又指,黎智英利用組織「重光團隊」(下稱重光)作平台,與2名偷越邊境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連同律師助理陳梓華等游說外國制裁中港;黎是「金主」提供資金,與Mark Simon同為主腦。2013年至2020年間,黎智英曾給予Mark Simon約1.18億港元給不同泛民人物及政黨。控方完成陳詞,表示控方證人初步減至31名,法庭押後至下周一(8日)續審,屆時控方會開始讀出同意案情。

控方指,黎智英在2020年12月被捕後,《蘋果》仍繼續發布煽動內容,當中有報道曾引述黎智英說「手銬不能侮辱我」,及「坐監都揀呢條路」。黎智英還押時,張劍虹、陳沛敏等有前往探訪。

控方指,《蘋果》在案發時段發布至少31則內容,涉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當中黎智英分別以中英文撰文,他認為拜登不應妥協。黎曾接受外國媒體訪問,說國安法生效後,在港營商者不再受法治保護,質疑香港國際金融地位不復再。黎亦持續在其Twitter(現稱X)發貼文,包括向劉祖廸致敬,表示對方知道甚麼是正確做法。

2020年12月,即黎智英再被拘捕前,黎智英曾經在網上節目與壹傳媒前非執董Mark Clifford等對談,期間黎說拜登應該以強硬而非軟弱的態度對待中國,並形容當時是西方向中國施壓的最佳時機。黎智英之後被捕及起訴後,《蘋果》仍繼續發布煽動內容,當中有報道曾引述黎智英說「手銬不能侮辱我」,及「坐監都揀呢條路」。黎智英還押時,張劍虹、陳沛敏等有前往探訪。

另外,控方指,重光於2019年8月成立,其目標是包括要求外國對中國及港府實施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包括暫停外國與中港的司法互助協議、移交逃犯協定等。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團隊主腦,負責提供資金,Mark Simon負責執行黎的指令,陳梓華傳達他們的指令。李宇軒及劉祖廸得悉指示後,便會領導重光成員執行。李宇軒亦會以重光代表身份,與外國政要聯繫,游說外國制裁。

控方稱,2019年7月,黎智英會見李柱銘和陳梓華,表示希望示威者降低暴力程度,以爭取國際支持。2020年1月,黎智英在台灣與陳梓華、劉祖廸會面,期間黎談到「支爆」的想法,及4個國際游說步驟,首先讓外國知道情況,然後進行游說、與外國官員及政要見面,以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各人當晚與何俊仁、李永達晚膳。控方續指,2019年6月至8月,李宇軒組織3次登報行動,在美國等地刊登文宣廣告,呼籲當地政府實施制裁。黎和Mark Simon預留了約500萬港元作預付宣傳費,而「重光團隊」曾先後發起3次眾籌籌集資金。另外,Mark Simon曾將50萬港元轉入李的銀行帳戶,作為2019年11月,李宇軒找來外國政要組成選舉觀察團的預付財務支持。至2020年8月,眾籌資金已經用罄,劉進行第4次眾籌,結果籌得1,320萬港元。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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