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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續作供。張指,為催谷「反送中」遊行,黎智英曾指示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並放在頭條,又託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始創人羅傑斯找前港督彭定康評論事件,及叫張印「反送中」長幡,打算隨報附送。另外,為支持「反送中」,《蘋果日報》會把收入一部分捐給「反送中訴訟基金」,以交予參與抗爭的人士。
庭上展示一系列與案有關的WhatsApp對話。其中在2019年4月,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內地被拘留一段時間後返港,之後和何俊仁開記招交代事件,此後林再無返內地,並被內地通緝。之後,黎智英告訴張,林去了台灣。黎遂發指示,提到「會用林榮基的新聞催谷廿八號大遊行,但要做頭條必須有林的電話訪問,請與林聯絡促成此事,謝謝」。張最終與林做了訪問, 並寫了報道。張把黎的指示轉達給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要求她安排將此新聞做頭條。
張今在庭上說,上述談及的大遊行,是指2019年4月28日舉行的「反送中」遊行。遊行前一日,《蘋果日報》出版題為「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的頭版報道。報道中談到「林寄語港人不要再『食花生』,惡法之下人人自危,他無法參加4.28反惡法遊行,港人要上街」、「香港人唔好詐瞓」。張強調,自己是按黎智英指示寫報道,目的為催谷市民上街遊行。
就2019年6月16日「反送中」遊行,張說,黎曾傳訊息給他「星期日遊行泛民想我們印十萬張長幡35寸長15寸闊,派給遊行人士,給他們從家裏窗口放出來。紅底黑反送中三個大字,請劍虹寫毛筆大字。」因應職工盟曾提出「三罷」,故長幡背後亦寫着「罷工 罷課 罷市」字眼。張說,以他理解,黎智英為宣傳遊行,故打算隨報附送長幡。惟之後因有人自殺及修例草案延後,故派長幡行動最終告吹。
另外,張憶述,黎智英打算2019年4月起推行訂閱訂劃,讀者如在7月1日付3元手續費,則至9月為止均毋須付費。倘若讀者到9月沒退出計劃,就會收取每日1.68港元的費用。2019年6月15日,張劍虹傳訊息請示黎智英,說「就今次出來抗爭的人日後療傷和訴訟,我們可以在3元手續費撥1元出來成立基金協助」黎智英回答說「非常好idea!」到2019年7月,張發訊息給黎,說「截至今日凌晨2am,港蘋付費總人數已超過30萬!……每30萬人付費,我們會推播告訴讀者,並告知會開票捐30萬給反送中訴訟基金」。張說,相關款項是以《蘋果》名義支付。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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