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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ICJ)周五作出裁決,要求以色列政府遵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在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加沙發生種族滅絕行為。但法院並未呼籲立即停火。
法院裁定,以色列國應根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對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承擔義務,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確保以軍部隊不會實施種族滅絕,並須採取措施改善人道主義狀況,一個月內要向法院報告執行了哪些措施。
此前,南非向國際法院起訴以色列在加沙地帶實施種族滅絕,要求國際法院採取緊急措施、制止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按照《公約》的規定,滅絕種族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
國際刑事法院以15票對2票,贊成以色列應採取緊急措施。裁決涵蓋了南非要求的大部分內容,但不包括命令以色列停止在加沙的軍事行動。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怒斥國際法院,指其願意討論針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指控,是「幾代人無法抹去的恥辱」。
巴勒斯坦外交部長馬利基在電視講話中說,巴勒斯坦歡迎國際法院下令採取的臨時措施。他說:「國際法院的法官們評估了事實和法律,他們做出了有利於人道和國際法的裁決。」
哈馬斯高級官員向路透社表示,國際法院的決定是一項重要進展,有助於孤立以軍並揭露其在加沙的罪行。
南非司法部長:國際法勝利
南非政府表示,將繼續在全球治理機構內採取行動,保護加沙巴勒斯坦人的權利。南非司法部長形容今次裁決是國際法的勝利,以色列不能免於遵守其國際義務。
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則表示,希望國際法院直接裁定以色列在加沙犯下種族滅絕罪。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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