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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紀委監委周日(28日)通報稱,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羅冀京,涉嫌受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該部門認為,羅冀京的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顯示,羅冀京大搞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牟取利益,又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位調整、職務升遷、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資料顯示,現年58歲的羅冀京是海南樂東人,曾擔任廣東省委組織部副廳級組織員,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廣州市委副書記等職務。時任市委副書記的羅冀京曾於2021年因廣州市大規模遷廣州市大規模遷被問責通報,受黨內警告處分。至去年8月,羅冀京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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