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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太子港鐵站內一名休班警被包圍要求刪去他所拍攝的現場片段,男舞台音響技術員和女學生否認非法囚禁他人罪受審,技術員今(3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女學生則罪脫。裁判官陳志輝指,片段可見男被告用雙手把打算離去的休班警拉回來,又擋在他面前不讓他離開,為待索取背景和社服令報告,押後至2月14日判刑;另陳官表示未能完全排除女被告只是勸架的說法,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陳官裁決指,27歲屈君鵬被捕後的上衣、頸巾、腰包等與涉案片段中吻合,裁定片段中阻止休班警離開的黑衣人士為男被告,而休班警作供指有印象以上裝束男子捉過他。陳官指片段顯示,男被告從背後拉休班警回來,一直站在他面前不讓他離開,用手搭着他膊頭,當休班警嘗試向前行,男被告再用手阻攔,辯方稱男被告只逗留大約15秒,但片段可見當休班警刪除片段時,及在場人士確認是否已被刪除的時候,男被告仍在一旁觀察。故裁定男被告罪成,陳官表示監禁無可避免。
陳官引述22歲梁靜雯自辯稱,女被告當時打算轉車往油塘,突然見一名男子遭包圍,男子表情驚慌,黑衣人情緒激動,故一心想勸架走到跟前,女被告曾把手放在男子膊頭,而過程中感覺有人在身後致使不能退後,指並沒有作出禁錮行為。陳官表示女被告說法可能為真確,只是一度失重心而與休班警有身體接觸,片段中亦沒有見到女被告要求休班警刪除片段。
案件編號:KCCC1432/2023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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