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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於2022年在Telegram群組內發佈憎恨政府及仇警言論,稱要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等,各人又在群組討論武器,例如弩、爆炸品、3D打印槍械和飛斧等。4男早前承認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6至38個月。
36歲被告陳思諾、18歲李浩源、36歲黃澦羅及19歲蔡啟棉均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陳另承認1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作為罪;李和黃另承認1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黃另承認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即1.98克草狀大麻及內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固體、及無牌管有1支弩及3支箭。
法官練錦鴻判刑指,各被告有意攻擊的對象為警察,甚至是支持防疫的市民,計劃經長時間集思廣益逐漸成形。練官表示本案為2019年社會事件的延續,被告表面上針對防疫政策,實際上是反政府,「企圖把2019年留下的灰燼再惹起火頭」,各被告在互相鼓勵下提出清楚的部署和計劃,如果警察未有及時行動,相信會對社會帶來實際破壞。
練官續指,陳思諾是群組領導人,帶頭侮辱執法者和市民,更實際建議買武器,有意把攻擊付諸實行,公然鼓吹他人使用武力,判囚38個月;李浩源參與程度不低,與其他成員協議以武力破壞政府,但因案發時不足18歲,酌情扣減3個月,囚29個月;黃澦羅沒提出複雜的襲擊方式,但加入群組亦屬鼓勵其他參與者,另管有的武器為有意使用,判處監禁24月;蔡啟棉於帖文參與程度較低,判囚16個月。
案情指,陳建立了1個名為「寧願站著死也不跪著生存」的Telegram群組,而其餘3名被告是成員。陳在群組內曾稱感染新冠身亡的人遠比「黑警打死」的數目為少,又揚言要屠殺懷有「奴隸思想」的人,包括警員及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陳建議有需要向人攻擊時「一刀劏頭」,亦可使用辣椒油攻擊眼睛。李曾在群組內詢問其他人有否雙氧水、天拿水等物資,以製作爆炸品等。黃鼓吹仿效上海居民用刀傷害防疫人員,蔡亦積極參與討論購買武器作戰和傷人,提出應備存武器。
李和黃另曾在Signal群組「工程研究所」等討論研發武器,李指出計劃的真正勝利是「推翻呢個咁嘅XX政權」、「建立一個真正原先有民主自由嘅社會俾我哋下一代」。
案件編號:DCCC 1016/2022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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