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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7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周五(8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立法會將於明日上午11時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
法案委員會隨即舉行兩節會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根據《議事規則》第14(1)及(2)條,決定於周五(8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召開立法會會議,以處理《草案》的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而按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示,委員會將於同日下午舉行兩次會議。
政府:國安風險無日無之 威脅可突如其來
政府指,今次立法全面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23條立法既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
香港特區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李家超: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特首李家超表示,為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闡述《基本法》23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 完成立法的目標,他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
李家超又表示,特區要盡快完成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行會非官守成員:促盡快完成立法
行會秘書處晚上發聲明,指行會非官守議員全力支持《草案》並促請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推進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行會非官守議員亦感謝保安局與律政司在短時間內仔細分析和研究所收集到的意見,全速完成草擬完善慎密的《草案》,令國家安全得以有效維護。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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