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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供稱,黎智英認為「支爆」好快會出現,又曾表明想培養「攬炒巴」做政治明星,希望對方能推廣制裁中國及香港政府,最終達致推翻中共。
陳梓華指,2020年1月11日,他到台灣陽明山別墅跟黎智英會面,出席者包括「攬炒巴」劉祖廸。席間黎智英談到,想培養劉祖廸做政治明星,稱可在生活上資助劉祖廸1萬鎊(折合約10萬港元),但黎沒有說是否每月資助;又表示可以政治人脈上給予協助。黎智英續指,要做國際游說,爭取國際認同,透過實施制裁及經濟封鎖等反華政策,向政府施壓。黎認為,長遠而言,要團結不同版塊,包括商人、街頭、議會等,連同民間力量,才可達到「支爆」。據陳理解,「支爆」是指經濟及政權崩塌。
陳梓華憶述,劉祖廸不相信「支爆」會出現,黎智英說,根據歷史經驗,「好快會支爆」,之後便是引入美國民主的最好時機。黎着劉祖廸好好運用資源,以及「攬炒團隊」對他的信任,推廣制裁中國及香港政府。黎覺得,要讓外國政府了解香港發生的事,令他們關注並譴責,從而讓香港人知道外國政府沒有忽視他們,保持士氣;同時要跟外國政府「枱底人」建立關係,推動制裁,甚至推翻中共。黎說,他這一代人未必能實現這事,希望以劉祖廸為首的「攬炒團隊」能接棒。
另外陳梓華說,飯局中,黎智英說欲學美國模式辦立法會選舉初選,並指已向歐洲一公司索取公投程式報價,黎智英說「10幾萬,唔貴」,陳稱,相信「10幾萬」是指歐羅。陳梓華續指,同日夜晚,他跟施明德、何俊仁、李永達等人用膳,談論主題圍繞台灣大選。1月12日,他在施明德辦公室跟施會面,劉祖廸亦在場。施明德當時表明,如非黎智英介紹,他不會見陳梓華及劉祖廸等人。施明德談到自己的政治生涯及政治看法,又對劉祖廸說,如果劉返港被捕會更好,因為劉會得到更多群眾及在囚抗爭者支持,勉勵劉高舉犧牲精神。
陳梓華指,他之後曾經和劉祖廸及李宇軒討論分工,其中劉想做到「支爆」,是精神領袖,他負責壯大「重光團隊」 ,推廣「攬炒」論述,該論述旨在告訴香港政府,若不回應訴求,將要付出代價;李宇軒負責游說外國政府,推動制裁香港政府。黎智英認為,劉祖廸及李宇軒都要打國際線,叫陳梓華找Mark Simon打美國線,又着陳「唔好心急」,因為這是場「long game(持久戰)」。
隨後,陳梓華及黎智英再談及初選,陳提到,羅冠聰、黃之鋒等「眾志聯盟」不欲受初選結果約束,陳當時向黎智英說,會協助處理,至少不讓他們破壞初選。陳梓華今指,他覺得如果可以幫助黎智英,就是貢獻反修例運動。到2020年2月,黎智英向他表示,美國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施行制裁。同年5月,Mark Simon說,他及黎智英已聯絡傳媒公司協辦初選及選舉論壇,又說透過選票制衡政府較暴力為佳,這是美國樂見。當日Mark Simon也提到,他和黎智英想帶陳梓華等人去美國出席聽證會,推動制裁。
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3日)續審。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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