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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工作報告,工聯會陸頌雄關注現時電動車充電成本過高,質疑政府帶頭「捱貴電」、成為「最貴標桿」,令市場無動力下調價格,競委會回覆指市場仍然存在競爭,不同地點充電站依然有價差。他又質疑政府因招標門檻高形成壟斷,競委會指協調下已將部分規定變為「加分項」。
議員質疑政府招標門檻高 形成壟斷
工聯會陸頌雄指,文件提及競委會正推動政府各部門在進行公共採購時,採用不合謀條款及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範本的修訂版,並提供相關意見。他指政府招標有很多問題,「來來去去都係嗰幾間」,是否因為招標門檻太高,造成某種程度上的壟斷,認為競委會需要關注。競委會指,與政府就採購項目保持溝通,例如以往「如果想贏標,需要做過類似工程」,在競委會溝通下已將此項硬性規定變為加分項。
選委界陳紹雄指,競委會就263宗個案展開初步評估,僅21宗有執法結果,問及是否出於競委會在調查初步階段只能採取非強制手段收集資料,如果嫌疑人不配合將極大影響調查。江玉歡亦關注展開調查的數目較往年不斷減少,詢問為何有此趨勢。
競爭事務委員會行政總監(行動)郭柏聰指,需進入調查階段才能使用強制手段,前期評估需基於被調查者的合作,承認這是一大挑戰。他又指,很大部分投訴個案是出於對法律了解不充足,或缺乏實際證據,在初步調查階段競委會已知毋需繼續跟進,或轉介給其他部門,故在數目上無法顯示。
新民黨何敬康提問,市民需收集多少資料才屬於「有合理懷疑或實質內容」可以構成投訴,競委會舉例如投訴人指控有兩個業務實體「合謀」,因其商品價格一致,該證據就不足夠。
航運界易志明關注,業界「共享航班」行之有效,為何報告中有案例競委會介入兩航空公司之「共享航班」合作協議。競委會指該文件中提及的協議,與大眾熟知的「共享航班代碼協議」不同,後者屬於一齊進行推廣等合作,但前者簽署後將會減少航空公司之前的競爭,故競委會介入。
旅遊界姚柏良亦關注航空公司競爭情況,詢問如兩間公司共同開發一條航線,會否有問題。競委會指將視乎情況,原則上該情況不會違反《競爭條例》。
選委界嚴剛關注,香港航運僅跟隨市場運作,但大灣區相關公司能會得到當地政府的積極支持,希望兩地政府會否達成共識,進行良性競爭。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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