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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達權續作供 稱「飯盒會」前黎智英等會在通訊群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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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10 01:06: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壹傳媒高層周達權續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黎智英,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周達權指,不同意「飯盒會」討論圍繞生意業務發展,也不同意「飯盒會」並非讓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辯方完成盤問,控方明日(10日)進行會覆問。

審訊今日踏入第73日。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盤問周達權。辯方首先向周指出,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是由信託持有,並非黎智英;而周是該信託的保護人。周回答說不清楚,但強調黎智英會付錢買酒店,亦會就營運方式給予指示。另外,辯方展示通訊軟件「Slack」一個名為「港蘋紙廣告」的群組,群組成員包括黎智英、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周達權確認,「飯盒會」前,出席者會在上述群組內講有甚麼想討論,黎可能會先行回覆,亦可能說「到時再討論」。會議後會有摘要。若黎無法出席,張劍虹會代為主持。

辯方指,2019年12月6日,「飯盒會」上與會者曾討論實體報紙銷售困難,談及如何解決問題,有人提出「撐小店」計劃,讓小店在《蘋果》登廣告。周達權確認曾出席該會議,但無法記得有關「撐小店」計劃的討論。辯方續指出,針對所有周達權有份出席的「飯盒會」,與會者主要討論的議題,圍繞生意業務發展;「飯盒會」並非讓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周達權不同意。

辯方提及,2014年12月,黎智英辭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至2018年黎重新加入壹傳媒董事會。周達權同意,就經營實體報紙業務而言,主要收入來源是廣告,他亦同意,2019至2020年度,壹傳媒廣告收入下滑。辯方指出,這跟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平台點名指摘(name and shame)《蘋果日報》廣告客戶行動有關,周達權說有聽過梁的行動,但指無法量化影響。周同意,相若時間,相若時間《蘋果》開始付費網上訂閱模式;亦同意若隨報附送刊物,會對當日報紙銷量有幫助。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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