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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董雲虎受賄一案。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雲虎利用擔任中央外宣辦七局局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上海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土地出讓、企業經營和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1.48億多元(人民幣)。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董雲虎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董雲虎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董雲虎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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