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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違國安案等3罪 被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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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7-26 00:02: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控方已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今(25日)就有關申請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斷,最終駁回黎的申請,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辯方表示,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預料主問需時5日,加上控方盤問,估計黎智英自辯將花30個工作日。案件將會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繼續還押。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之後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昨日(24日)聽取陳詞後,今日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李宇軒、陳梓華、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先後以從犯證人出庭頂證黎智英。前蘋果高層周達權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證。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標簽
黎智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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