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初定選址 待下屆政府拍板【明報專訊】政府於2007年研究活化大澳漁村,建議增建入口廣場、海濱長廊和復修鹽田等共17項措施,以促進社區經濟發展。復修鹽田是其中一項重點工程,政府委託學者研究已接近尾聲,初步結果認為技術可行,選址位於大澳以北一幅面積約半公頃的荒廢鹽田,以當時最流行的「水流法」製鹽。最快兩個月後向政府提交報告,由於政府即將換班,計劃能否實施由下屆政府決定。
土木工程拓展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實行復修鹽田計劃,將視乎能否物色合適和勝任的營辦機構,令有關設施能夠持續營運,但未有交代具體時間表。
研究復修大澳鹽田的科大華南研究中心主任廖迪生表示,鹽田曾是本港一大產業,過去陸路交通並不發達,大澳是珠江口有利運輸的沿海地點。1960年代後,本港從泰國及內地輸入廉價鹽,大澳鹽田業逐漸被取代。復修鹽田可重現昔日經濟面貌,推廣文化旅遊。
他說,大澳主要以「沙漏法」及「水流法」製鹽,當中水流法即指蒸發海水製鹽,工序簡單,人手較少,因此建議採用水流法復修鹽田,以減低營運成本。
保留原有地基 隨時恢復生產為減少對環境影響,他建議選址於大澳以北一幅半公頃的荒廢鹽田,土地底部完整保留了由碎石及黏土組成的地基,隨時可恢復生產。該土地大部分面積沒有紅樹,只需移除邊緣的紅樹再在附近補種,就可彌補生態損失。
選址周圍現時生長了大片紅樹林,政府最初提出復修鹽田的構思惹來環團反對,擔心破壞生態。另外亦有該區居民反對,擔心鹽田蓄海水製鹽,一旦遇上暴雨,會加劇水浸。廖迪生認為,只要將鹽田邊界圍起,將製鹽時產生的鹹度較高海水及生活污水,輸送到離海岸較遠的位置排放,應可解決問題。此舉會令營運費用增加,可能要政府補貼,否則難以回本。
廖迪生說,鹽業是昔日大澳的重要經濟命脈,在舊址復修鹽田,「目的並非賣鹽,而是要教育市民及遊客,認識大澳的過去。」他認為政府不應視復修鹽田為旅遊項目,交由財團經營,建議由當地人負責營運,加強本地色彩及與旅客互動。
事實上,城規會去年9月頒布的大澳邊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已預留約1.2公頃土地劃為「未決定用途」,指定用作鹽田示範辦場,以待有關鹽田的研究完成,訂定適當土地用途。
明報記者 馬耀森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24573/1.html
要考慮交通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