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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警變招 排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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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9 08:56:3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終審法院○九年就林少寶案作出裁定後,掀起前警員告警隊第二輪訴訟潮,由首輪的司法覆核潮,演變為現在的入稟索償潮,涉及總金額逾億元!林少寶勝訴後,一度有近二百名前警員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打算司法覆核當年被警隊迫令離開的決定,但覆核期限原來僅得三個月,官司一度平息;該批人士近期「變招」,改為以追溯期可長達六年的入稟索償方法控告警隊。據悉,首四宗個案已排期於六月底開審,一旦勝訴,料將有大批前警員排隊向警隊索償。

林少寶為前警員,因破產被警隊指理財不善勒令提早退休,惟紀律聆訊期間遭警隊禁派律師代表辯護,其後他提出司法覆核,獲終院裁定勝訴,終院指警隊禁派律師代表是違反《人權法》。

法援署接獲188宗申請事件引發大批被指理財不善離開警隊的前警員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署發言人說,終審法院就林少寶一案作出裁決後,由○九年三月廿六日截至今年三月六日,法援署共接獲一百八十八宗與裁決有關的法援申請,這些個案的申請人就被解僱、迫令退休、拒絕提早退休及相關法律程序(包括上訴在內)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獲批法援約有七十四宗。

不過,協助前警員的權益互助社發言人梁家聲透露,原來多數個案最終因超出提出司法覆核的三個月期限,被迫打退堂鼓。該社諮詢法律意見後,發現索償的有效期限長達六年,遂轉陣改為向警隊索償。

他指出,警隊指警員不慎理財便會影響工作效率是沒有理據的,紀律聆訊中不准派律師代表亦不公義,以他們離開警隊年期計,每人涉及的薪金將以百萬元計,估計人數近二百人,涉及的總金額料逾億元。

成為新一屆政府包袱據悉,首四宗索償個案申索人包括梁福華、吳細興、何健民及黎應安,四案將一併處理,已排期在今年六月廿八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若警隊一旦敗訴,將引發新一輪索償潮,亦成為新一屆政府的包袱。

曾協助林少寶的前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類似林少寶的個案估計約有二百宗,他批評公務員事務局拖延至今仍未就公務員紀律聆訊程序修例,堵塞漏洞,感到遺憾。「唔明點解咁難修例,唔識咪抄外國法例都得啦!」他更指,現雖有指引,一般情況下警員接受紀律聆訊可請律師作代表,不過他透露:「有啲話犯事輕微又話唔得,有啲又話朋友代表出庭又唔得,總之機制好有問題。」

記者鄺淑儀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30258/1.html

兩邊都唔抵幫{:sowhat:}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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