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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國資委昨日通告,為落實國務院鼓勵引導民間資金健康發展的要求,國資委制定了關於國企改制重組上引入民間資金的14條指導意見,等於宣布民營資本將可以進入以前被國企壟斷的業務,且開放範圍包括中央級和地方級國企。但有內地學者批評當局表面上推動市場開放,實際上是要利用民企救國企。
根據國資委通告指出,引入民間投資參與國企改制重組,有利於建立現代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國企轉換經營機制,轉變發展方式。民間資本可透過金錢出資,也可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去投資國企,投資辦法包括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換債、融資租賃等,與國企共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拓境外投資項目。
國資委又提出,國企引入民間資金要符合國家對國有經濟佈局與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定,國企要當通過產權市場、媒體等公開發布擬引入民資項目的信息。國企股東公開或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手上股權時,不得單獨對民資對象設置附加條件。
今次是中央鼓勵引導民間資金進入壟斷市場的又一新動作。此前,鐵道部及交通運輸部已宣布對民間投資開放。但有不願具名的內地經濟學者對此猛烈抨擊,該學者向本報記者表示,今次開放民資進入國企業務,並沒對投資分配機制作明確規定,民營企業無從得知投資國企如何獲得回報保證。
http://news.sina.com.hk/news/51/1/1/2673530/1.html
是否搵笨由民企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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